2016-09-10

因為Apple,所以This is 7。


隨著iPhone 7的問世,「This is 7」的廣告詞與相對應的文案翻譯又再度掀起了討論熱潮。

台灣:就是7
中國大陸:7,在此
港澳:這,就是iPhone7


在我看來,這不只是文案翻譯精準與否的課題,而是文字工作者在更上一層樓後必須思考的:品牌定位。



過去,Apple靠著賈伯斯極佳的簡報魅力與產品細節,坐穩了電子產品奢侈品牌的寶座,至此品牌的成就已經奠定下來,因此,文案才退至輔助的位置。

並不是說文案不重要,而是相對來說,消費者更相信品牌的價值。當品牌建立一定的消費者認同形象,在產品本身的核心概念沒有大改的情況下,過度的描述反而顯得多餘。

因此,它的文案好壞與否,並不是我們要效法學習或煩惱的事情。腦筋急轉彎著比較各家中文文案何者精準,也可能不是正確的方向。

我倒覺得,對於文案來說,如果能將華語語系中非母語的細微差異掌握好,將更是增加自己能力的一大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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